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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骨折无论单独存在还是作为多发性创伤的一部分,均可能增加感染和软组织并发症发生的风险。通常使用Gustilo分型评估开放性骨折的严重程度,其分型与感染和截肢的风险相关,并由此决定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预防性应用指征
(1)对于开放性骨折患者,伤口的早期清创、软组织覆盖、有效的引流和骨折的稳定对预防伤口感染至关重要。手部的开放性骨折可以不必常规应用抗菌药物。对于其他部位的开放性骨折,如果软组织损伤很轻微,也可以不使用抗菌药物。对于非战伤的开放性骨折患者,如果存在指征,应该在受伤后尽早(有建议争取伤后1 h内使用)全身性使用抗革兰阳性菌的药物,可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2)对于战伤所致的开放性骨折,由于伤员特点、致伤原因、损伤严重度、致伤环境的病原菌以及卫勤保障水平的不同,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要更加积极些。
(3)对于有粪便或潜在的梭状芽孢杆菌污染伤口的患者,可使用青霉素预防。
(4)对于Ⅲ型开放性骨折患者,在药物选择时除考虑革兰阳性菌之外,还要覆盖革兰阴性杆菌,但目前循证医学的证据还不足。
(5)对于Ⅱ型和Ⅲ型开放性骨折,可使用1次/d的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
(6)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并没有比头孢菌素和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有优势,而且此类抗菌药物对骨折愈合可能有不良影响,在Ⅲ型开放性骨折中甚至增加感染的风险。
(7)针对Ⅲ型开放性骨折,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可以有效降低创口感染的风险,使用时间应持续72 h,对于软组织已覆盖创面者则不应超过24 h,切忌在无明确骨髓炎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时间
本文节选自《创伤后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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