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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1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的通告。该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文末可查看标准原文】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近期全国在院新冠相关死亡病例情况,死亡病例平均年龄80.3岁,90%以上合并基础疾病,包括代谢性疾病。
我国流行性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甲状腺疾病总体患病率为50.96%,老年人甲状腺疾病患病率高于总体人群。甲状腺功能(甲功)异常患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可出现病情加重或者甲功波动。
《甲状腺功能异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应对指南》指出,既往有甲亢和甲减患者,新冠感染后可出现病情加重或者甲功波动,甚至引起甲亢或甲减危象,尤其对于老年人,应及时评估甲功,调整治疗方案。
甲功测定已经成为评估甲状腺疾病患者最常用的检测指标,包括血清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总甲状腺素(T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
简称为甲功三项(TSH、FT3、FT4)或甲功五项(TSH、TT3、TT4、FT3、FT4)。
本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甲功标准明确了中国成人(≥18岁)TT3、TT4、FT3、FT4、TSH参考区间(见表1)。
【点击可查看大图】
新冠感染期间,一经诊断为甲功异常或既往甲状腺疾病患者出现甲功波动,临床诊治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粒细胞缺乏症、甲亢危象、黏液性水肿等危重情况。
《甲状腺功能异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应对指南》对新冠感染期间甲功异常患者的处理进行了推荐,具体如下。
需要密切监测抗甲状腺药物(ATD)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伤与皮肤过敏反应。应注意与新冠感染的症状相鉴别。建议及时完善甲功、血常规、肝功能等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患者出现发热、咽痛等感染的早期征象时,应避免自行服用退热药,同时停用ATD,立即进行血细胞分析。若无白细胞或粒细胞缺乏的证据,应及时恢复ATD治疗。
出现瘙痒性皮疹、黄疸、大便颜色变浅或深色尿、腹痛或腹胀,应立即检测肝功能,应注意同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和ATD可增加肝功能损害的风险。
血白细胞<3.0×109/L或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转氨酶水平达到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或在ATD治疗后进一步显著升高;
严重皮肤过敏反应。
以上副作用缓解后,应尽快完成内分泌专科评估,调整抗甲状腺治疗方案。
若无明显不适,可于新冠感染后2~4周评估甲功;若患者感觉明显不适,建议及时进行甲功检查,以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畏寒、乏力、浮肿等甲减表现提示应减少ATD剂量;怕热多汗、消瘦、食欲亢进、大便次数增多等甲亢表现提示应增加ATD剂量。
病毒感染是甲亢危象的常见诱因,严重甲状腺毒症患者合并高热患者应进行Burch-Wartofsky(BWPS)评分,若≥45分,考虑存在甲状腺危象,应给予积极综合治疗,包括ATD、β受体阻滞剂、糖皮质激素、营养支持、针对诱因治疗以及生命体征监测等。
若无明显不适,可于新冠感染后2~4周评估甲状腺功能;若患者感觉明显不适,建议及时进行甲功检查,以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畏寒、乏力、浮肿等甲减表现提示应增加左甲状腺素(LT4)剂量;怕热多汗、消瘦、食欲亢进、大便次数增多等甲亢表现提示应减少LT4剂量,同时评估是否存在甲亢。
老年女性应警惕黏液水肿性昏迷的发生,表现为严重甲减合并低体温、低钠血症、高碳酸血症和低氧血症。患者应及时开始LT4治疗,同时加温、补液、抗生素、升压和激素治疗。
亚急性甲状腺炎(亚甲炎)是一种甲状腺感染性疾病,以短暂疼痛的破坏性甲状腺组织损伤为特征表现。实验室典型表现为甲状腺毒症、红细胞沉降率(ESR)升高,以及B超提示的甲状腺局灶性低回声改变。
病毒感染是亚甲炎的常见诱因。当出现甲状腺区域疼痛,尤其合并心悸多汗、手指震颤时,应考虑亚甲炎的可能性,应及时评估甲功、ESR与甲状腺超声。需要注意的是,亚甲炎症状可与新冠感染的常见症状重叠,而非典型亚甲炎,甲状腺区域疼痛可不明显。
急性发作期治疗以缓解症状为主。患者应注意休息,进行抗病毒治疗。可使用β受体阻滞剂控制症状,不建议应用ADT。
全身症状较重、甲状腺疼痛剧烈时需要采用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每天30~40 mg,持续1~2周,根据个体情况,逐渐减量。
恢复期患者可出现一过性甲减,严重时可补充LT4,待甲功恢复后停用。同时注意休息、避免劳累,预防再次感染。
来源:综合整理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新华社、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甲状腺功能异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应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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