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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凝酶为酶性止血药,通过选择性促凝血和促纤维蛋白生成作用,可使血管破损处凝血速度加快,而不干扰正常凝血系统中的凝血因子数目,在完整、平滑的血管内皮中无促进血小板聚集的作用,不激活血管内纤维蛋白稳定因子 ⅩⅢ;对正常生理性凝血系统无明显影响,正常血管无血栓形成风险;对各项凝血指标(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等)无明显影响;也不引起或增加术中术后血栓形成的概率,已广泛用于各种出血性疾病的治疗和于术患者术中术后出血的预防。但同前尚无对已有血栓性疾病患者凝血功能影响的研究。
血凝酶可以局部应用、腹腔、皮下、肌内和静脉注射,经静脉注射后5-10min起效,20-30 min达峰值,出血时间可降至正常平均值的1/5-1/6,止血作用时间达24h。皮下及肌肉注射后20-30min起效,45min达峰值,持续48-72h。采用肌内和静脉注射联合应用时,可起到迅速和持久的止血效果。其降解产物由肾脏经尿液排出。全身给药,总量1-4 KU/d,最大剂量8KU/d(KU是克氏单位,1KU=1单位的血凝酶);也可以局部给药(局部喷洒、局部浸润注射和雾化吸入)。
非创伤性出血性疾病病因复杂,涉及面广,由于血凝酶具有不影响正常凝血功能、在正常血管中不致血栓形成以及用法多样的特点,可作为非创伤性出血性疾病止血的治疗用药。
对于消化道出血,尤其是上消化道出血,相比较于肾上腺素,内镜下喷洒血凝酶能够提高止血率,并减少再出血率及不良反应。
推荐建议:血凝酶可作为非创伤性出血性疾病早期止血的治疗用药,全身给药,1-4 KU/d,最大剂量8 KU/d;对于消化道、呼吸系统和泌尿系统的出血,可考虑局部应用血凝酶。
文章节选自《血凝酶在急性出血性疾病中应用的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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