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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内治疗(EVT)是大血管闭塞性卒中的标准治疗方案,成功再灌注是良好临床预后的最重要的可修改预测因素。通常,需要多次取栓才能达到成功再灌注。在持续性闭塞的情况下,目前还不知道在终止手术之前应该进行多少次取栓。
研究表明,首次取栓后能够达到 TICI 3的患者其临床预后最佳。通过多次取栓,可以提高再灌注成功率,但是其对临床预后的影响还不完全清楚,文献中的结果相互矛盾。在一些研究中,多次取栓与良好的临床预后呈负相关。相反,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成功再灌注所需的取栓次数不能预测良好临床预后。大多数研究都是单中心分析,其结果都是基于取栓次数的二分法。因此,后续的每次取栓对临床预后的影响是不清楚的。
2021年2月来自德国的Fabian Flottmann等在 Stroke 上公布了他们的研究结果,本研究提供一个详细的分析,描述了取栓次数对功能结果的影响。
在这项观察性队列研究中,分析了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来自前瞻性德国卒中登记的2611例患者。纳入了急性前循环卒中接受了血管内治疗的患者。成功再灌注定义为TICI 评分2b或3分。主要结局定义为90天时功能独立性(mRS评分为0~2)。
1225例患者符合纳入标准。良好临床结局概率随着取栓次数(成功再灌注所需的次数)的增加而降低:第一次取栓具有最高概率的良好临床结局[aOR,6.45(95%CI,4.0~10.4)],第二次取栓[aOR,4.56(95%CI,2.7~7.7)],最后是第三次取栓[aOR,3.16(95%CI,1.8~5.6)]。
最终作者认为,前3次取栓的成功再灌注与改善临床结局有关(对未再灌注)。他们得出的结论为,血管内治疗前循环卒中应至少进行3次取栓。
来源:脑血管病及重症文献导读(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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