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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有一个男医生,姓陈,40岁,是该院儿保科主任。
这个陈医生,今年5月,被一些幼儿家长举报。
举报他什么呢?
说他将“固体饮料”推荐给婴幼儿服用。
事件发生后,惠城区迅速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他展开调查处理。
经查,陈医生确实存在对普通奶粉有过敏症状的婴幼儿推荐服用“特益优长肽蛋白固体饮料”(商品名:宝适宝乐爱+)的行为。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产品是合格产品,售卖该产品的“爱婴计划”母婴店相关证照齐全。
事件发生后,调查组督促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成立沟通协调组及医疗保障组,与幼儿家长进行沟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一共对43名婴幼儿进行全面追踪体检和健康监测,结果显示,所有追踪婴幼儿体检数据均符合生长发育进程,没有出现发育不良或“大头娃娃”现象。
也就是说,陈医生对普通奶粉过敏的孩子推荐的特医产品并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商家销售的也是合法合规的产品。
但是,合法合规的产品并不一定就是科学的替代品。特医奶粉全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该奶粉必须符合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要求。该通则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有明确的规定“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使用时,其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该标准对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的种类和含量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只有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给孩子提供足够的营养,为孩子的健康保驾护航。
而固体饮料指的是采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它依据的国家标准为GB/T 29602《固体饮料》。在该标准中,有一类固体饮料叫蛋白固体饮料,仅对蛋白质这一个指标做出了含量要求,且蛋白含量大于1%即为合格。简单理解,这个固体饮料就是成人喝的饮料,无法补充婴儿多方位、多元化的营养需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出,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陈医生有没有利用处方权为这个固体饮料背书,向家长面前鼓吹这个等同于奶粉,适用于牛奶过敏的患儿?
但是,这么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官方通报并没有说明,也没有说明陈医生在推荐中有没有回扣行为。
那么,这两种行为有没有呢?官方没说,但是,我认为应该没有。
为什么我这么认为?
因为,一是从那43名追踪的婴幼儿健康发育状况来看,都很正常。这也反证出陈医生很可能只是推荐用这款饮料作为辅食,并不是代替奶粉。很可能他在推荐时已经告知要搭配特需奶粉。二是从目前的医疗反腐高压态势来看,除非不查,但凡东窗事发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果确实查明陈医生有拿回扣行为,那肯定会被以涉嫌“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而被移交司法,从目前医疗反腐的态势,不可能这样高举轻放。
既然这样,那么,也就是说,按官方发布的通报上内容来分析推断,陈医生并没有错!
但即便如此,没有违规,没有违法,正常行医的他,依然被停职检查、停止处方权,扣罚绩效,并免去其儿保科主任一职等处理。
看完这则案例,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在遵守医疗原则和违反医疗原则之间,还有很多相对宽松的灰色空间!这之间,沟通和知情同意很重要!也最能体现一名医生的良知底线。
但问题是,医者的良心如果安放,谁又来保护医生的善良?
这以后,对普通奶粉过敏的患儿家长,医生该如何去指导和回答?
面对被无助的患者,医生总是在他们人生的寒冬,最希望最愿意用自己的体温暖醒被冻僵的蛇的那个人!可是,医者仁心,还要处处当心瓜田李下!还有什么比这更加悲哀?每一位医生被充满恶意的投诉举报时,我想内心都一定会坠入悲凉的深渊无法自拔。
这件事情与聊城假药门极其相似,熟悉的情节,毫无久违的故事。当初陈宗祥医生也是因为对患者家属毫无防备的相信,才推荐院外购买药品而被撤职查办的结局。只可惜,聊城假药门的深刻教训,并没有让我们的医生引以为戒。聊城的门还未关上,惠州的门又被打开。
聊城医生好心推荐药物被告,惠州医生推荐固体饮料被罚,这些直管埋头看病,从不抬头看坑的医生,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却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这些为他人抱薪者,却被他人冻毙于风雪。
昨天,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在微信其公号上苍凉的写道:
跟大家汇报一下假药门官司的最新情况。刚接通知,本月21号和28号还要开两次庭,对于一起名誉侵权官司,总计开六次庭真是很罕见了。阿宝三次庭就结束了,因为阿宝的比较简单,他上去一顿旁征博引海阔天空的文言文“卧槽尼玛”,他只需要证实卧槽的很对就行了,我这边因为两赴聊城,调查了很多事实,就需要一一对质。
聊城假药门事件中,患方并不是一开始就露出尖利疯狂的獠牙的,并且伪装隐藏的很好的。我们不敢赌每个人都很善良,那是可能结果没那么坏或者利益和诱惑没有那么大而已。一旦出了事,他们就会按照规范和法律跟你谈事情。
前不久,有个舒医生给我们留言说:
那天来个病人,由于医院当时没有需要用的那药,我告诉他可以去药店买xxx药,他要我写纸上,我马上拒绝,怕了,当然我说药名时也确定了下他是否录音的。当医生当到这份上,真是中国特色!
对于,惠州的陈医生,我认为,如果查实他确有存在带金推荐的问题,通报理应说清。如果没有商业贿赂问题,那么对他的处理依据何在?他违了哪一条法,犯了哪一条规定,都应该在通报中说明。只有这样才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也不会寒了所有医生的心!
如果一个医生治病救人的仁心,轻而易举的就被患者主观质疑而投诉和举报所击垮,那么,我们的医生还能为自己找出什么理由去拼命坚守白衣之下的初心?
来源:江淮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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