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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D在体内的活性形式为1,25(OH)2D(骨化三醇),1,25(OH)2D与体内维生素D受体结合,发挥激素样作用。
普通维生素D(D2/D3)及活性维生素D(骨化三醇)在临床中应用广泛,主要用于防治骨质疏松、佝偻病等。
但是具体使用时应该选用哪一种,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是否可以互换?我们一同来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药物对比
药物选择
25羟基维生素D是维生素D在血液循环中的主要存在形式,可反映机体维生素D营养水平状况,目前国内认为:血清25羟基维生素D<20 μg/L为维生素D缺乏,20~30 μg/L为维生素D不足。
单纯维生素D缺乏及由维生素D缺乏引起的佝偻病、骨软化病等推荐补充维生素D,可监测血清25羟基维生素D水平判断疗效及调整剂量。不推荐活性维生素D的补充,因其直接与维生素D受体结合发挥疗效,无法监测体内维生素D的储存情况。
维生素D的经典作用是促进肠道内钙和磷的吸收,促进骨骼矿化。
这些作用主要是活性维生素D即1,25(OH)2D与组织细胞内的维生素D受体结合而发挥,1,25(OH)2D的合成需要两种酶的参与,即1α羟化酶与25羟化酶。慢性肾功不全、严重肝功损伤、药物诱导25羟化酶缺乏、基因突变(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I型)等导致的酶功能缺陷,不能合成活性维生素D时,活性维生素D更加优选。
骨质疏松患者既可以使用普通维生素D也可以选用活性维生素D,对于年龄在65岁以上或肌酐清除率小于60 ml/min者,推荐使用活性维生素D。
使用活性维生素D 治疗时,需根据血清PTH及骨转换指标来评估疗效,不能根据25羟基维生素D来调整药量。
对于明显缺乏维生素D 的骨质疏松患者,必要时可予普通维生素D纠正营养缺乏的同时给予活性维生素D发挥治疗作用。
小结
综上所述,在单纯维生素D缺乏相关疾病,优选普通维生素D治疗,并可通过监测25OHD来调整剂量。对于老年、肝肾功损伤、药物、基因突变等原因导致活性维生素D合成受阻,优选活性维生素D治疗,在一些疾病中可替代普通维生素D(如骨质疏松),必要时也可以合用。
来源 PSM药盾公益 作者宁省金秋医院 副主任药师 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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