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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一旦进入了医疗行业,再想离开,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了。
因为医院工作有一个特点,进去比较难,出来也许会更难。
不信的话,可以多去医护人员聚集的论坛上逛逛。
在医疗群体聚集的论坛上,时常可以看到一些网友分享自己从医院离职时候遇到的各种心酸经历,像下面这位网友的经历,就是每一个从医院离职或者正打算离职的人身上所要面临的难题。
这位网友,规培前和医院签了10年的服务协议,也许人总是会对未来的预估过于理想化,觉得10年时间也就一晃而过,没想到现实总是变化太快,没过3年形势就发生太多改变,等到想要离开时候,医院一纸违约诉讼,就让人天昏地暗,无所适从。
离职有可能面临医院天价违约金,成了很多人不敢迈出去的一道坎,既憋屈,又无助。
天价违约金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的,这是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的内容。
可以事先和员工签订违约金协议,需要员工承担违约金的场景,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种情况。
也就是说,医院如果专门掏钱给这位员工外出进修学习过,员工在服务期内违约,员工是要按照协议赔偿培训费的。
但是这个培训费赔偿也不是可以让医院随便漫天要价的,劳动法中的要求是,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的总额。
所以医院花了1万元培训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违约的时候,医院就不能要求人家赔偿10万,只能要求1万以内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无论怎么看,医护人员辞职,医院要求他们赔偿天价违约金,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业内常见套路
当一种做法即使不合规范,但它还是成为了业内的常态,说明这个做法要不在业内一直行之有效,要不上级部门对此做法持默认态度。
不幸的是,从医院辞职要面临天价违约金就是符合上述那两点的。
道理很简单,医院的人才培养周期漫长,一个新手进去,到真正可以为医院排忧解难,是需要经过长期培养的。如果花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去培养你,刚好可以独当一面,却要走人了,这时候医院就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时间成本沉没了,花费的人力物力更加收不回来,更加要命的是,人才流动大,科室没有顶梁柱,科室的运营都成问题。
上级部门也是深知这种矛盾的情况,也没太多办法,所以对于医院用天价违约金增加员工的离职成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哪个人非要离职,违约金一出,来个杀一儆百,看谁还敢提离职的事情?
对于医院来说,天价的违约金手段,简直就是防止人才流失的核武器,武器一亮,极其有效地增加了医护人员的离职成本,为医院的人员稳定做了很大贡献。
这种场面,医院的领导们怎么不喜欢呢?久而久之,天价违约金就不可避免成了业内的常态。
留住了人,失去了人心
医院留人的手段可以有很多,而通过威胁震慑员工达到留人目的的手段,是最让人不齿的一条。
员工为何要离职,最常见的原因无非是钱少事多责任大。
这些原因,大都是医院方面存在的客观问题,如果不着手去改善,底下员工离职的人数只会越来越多。
如果一个医院只能通过天价违约金,甚至是扣留员工的执业证、档案等下作手段留住人才,体现的是这家医院的领导实在是太无能了,遇到问题没有能力解决,只能图穷匕见去利益威胁。
这样的威胁手段,虽然可以暂时留住人,但是底下的人心早就没了!
人心不齐,如何去谈为医院创造更多的价值?如何去谈在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说了,一旦冲突加剧,事情在网上引发了热议,对医院来说也是一个负面的新闻,医院不仅要面临名誉受损的风险,还要面临社会各界的谴责,也是得不偿失的。
武汉协和医院护士坠楼事件不就是这样吗?护士当初提出离职了,一直拖着不许,这也许成为了她坠楼的导火索。
如果当初医院方面的管理更加人性化一点,结果可能就不会变成这副模样了。
逼得员工走投无路的医院,终究是难以留住人才的!
来源:医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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