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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抗肿瘤药物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特别是靶向药、免疫药物、抗血管生成药物。就拿肺癌来说,临床上就有数十种靶向治疗药物。
对于一种较新的治疗方法,我们既要大胆,也要谨慎。“新”意味着即使是医生,对于抗肿瘤药的使用也有不熟悉的地方。而“是药三分毒”,抗肿瘤药物使用不当,后果很严重!
为此,国家卫健委特别制定了最新的《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内容涵盖了临床上与肺癌治疗相关的主要有四大类药物:
EGFR-TKIs | 吉非替尼 |
厄洛替尼 | |
埃克替尼 | |
阿法替尼 | |
达克替尼 | |
奥希替尼 | |
ALK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 克唑替尼 |
阿来替尼 | |
赛瑞替尼 | |
抗血管生成抑制剂 | 贝伐珠单抗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 |
安罗替尼 | |
PD-1/PD-L1免疫抑制剂 | 纳武利尤单抗 |
帕博利珠单抗 |
下面我们对各类药物在临床上的一些应用原则进行介绍:
1
EGFR靶向药
用药前必须行EGFR基因检测明确有EGFR敏感突变。
肿瘤组织和血液均可用于EGFR基因突变检测,但组织检测优先。
治疗期间因药物毒性不可耐受时,可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如疾病进展则不能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
治疗过程中影像学显示缓慢进展但临床症状未发生恶化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发生局部进展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加局部治疗;对于快速进展的患者,建议改换为其他治疗方案。
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NSCLC患者,可优先选择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奥希替尼。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脏毒性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避免与CYP3A4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联合使用(常见的包括:红霉素、环孢素、甲硝唑、克拉霉素、氟西汀、小檗碱、地尔硫卓、维拉帕米、伊曲康唑等)。同时尽量避免与能显著且持续升高胃液pH值的药物合用,因为其会降低靶向药物的血药浓度、降低药物疗效(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
在某些肿瘤急症的情况下如脑转移昏迷或呼吸衰竭,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可考虑使用。一旦病情缓解,必须补充进行EGFR突变的组织检测。
2
ALK靶向药
用药前必须行ROS1或ALK检测明确有ROS1阳性或者ALK阳性。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肝毒性、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心律失常、高血糖等不良反应。特别是肝功能异常,在治疗开始的最初两个月应每周检测一次,之后每月检测一次患者的肝功能。
如果出现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如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等),需逐渐减量;如果减量后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服。
应避免与CYP3A4抑制剂联合使用(常见的包括:红霉素、环孢素、甲硝唑、克拉霉素、氟西汀、小檗碱、地尔硫卓、维拉帕米、伊曲康唑等)。
3
抗血管生成药物
使用抗血管生成抑制剂无须进行基因检测。但是,其中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状细胞癌的治疗;安罗替尼禁用于中央型肺鳞状细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重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有严重出血或者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抗血管生成抑制剂治疗。
用药期间需密切关注不良反应的发生,出现以下情况,应停用该类药物:(1)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3)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使用抗血管生成抑制剂容易发生药物相关性高血压,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有效控制患者血压。
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联用(常见的包括:红霉素、环孢素、甲硝唑、克拉霉素、氟西汀、小檗碱、地尔硫卓、维拉帕米、伊曲康唑等)。
4
PD-1/PD-L1抑制剂
必须为EGFR阴性和ALK阴性。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免疫抑制剂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
老年患者(≥65岁)无须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须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或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免疫抑制剂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药物治疗期间或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可暂停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虽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治疗。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该药治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免疫抑制剂治疗。
上述为肺癌治疗相关靶向药物的总体应用原则,对于各种药物在实际临床应用中的情况应区别对待,详情可参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医学在不断发展,药物也在不断更新。对于各位癌友,在实际用药过程中应充分与主治医师沟通,详细了解所选用靶向药物的具体注意事项,以追求用药治疗经济效益最大化!
来源:肺癌康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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