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概述
(一)定义
便秘(constipation)是指一种(组)临床症状,表现为排便困难和/或排便次数减少、粪便干硬。排便困难包括排便费力、排出困难、肛门直肠堵塞感、排便不尽感、排便费时以及需手法辅助排便。排便次数减少指每周排便<3次。
(二)分类
便秘按病因分类主要分为器质性疾病、功能性疾病及药物引起3大类;按病程或起病方式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便秘,一般认为时间≥6个月为慢性便秘。
病因及发病机制
(一)诱因和病因
1.诱因:
(1)低纤维素食物、水分摄入不足可增加便秘发生的可能性。
(2)生活节奏加快、工作环境改变、精神心理因素(如抑郁、焦虑等)。
(3)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泻药可加重便秘。
(4)文化程度低、低体质指数(BMI)、女性、人口密集区生活者更易发生便秘。
(二)发病机制
功能性便秘是指排除器质性病变因素及药物因素所致便秘后,由于多种病理生理机制作用所导致的包括肠道动力障碍、肠道分泌紊乱、内脏敏感性改变、盆底肌群功能障碍和肠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引起的便秘。按照目前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可将功能性疾病所致的便秘分为慢传输型便秘(STC)、排便障碍型便秘(defecatory disorder)、正常传输型便秘(NTC)及混合型便秘。
诊断、鉴别诊断与转诊
(一)诊断
1.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为每周排便<3次,排便困难,每次排便时间长,排出粪便干结如羊粪状且数量少,排便后仍有粪便未排尽感,可有下腹胀痛或绞痛,食欲减退,疲乏无力,头晕、烦躁、焦虑、失眠等症状。部分患者可因用力排硬粪块而伴肛门疼痛、肛裂、痔疮和肛乳头炎。部分功能性便秘患者可在左下腹乙状结肠部位触及条索块状物。当便秘患者出现报警征象,包括便血、粪便隐血试验阳性、贫血、消瘦、腹痛持续加剧、腹部包块等,对于有结直肠息肉史和结直肠肿瘤家族史等情况时,应与器质性疾病相鉴别。
2.辅助检查:
(1)粪便常规、隐血试验检查:观察粪便的一般形态,包括粪便的量、性状、颜色、气味、寄生虫等。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的粪便伴有较多的黏液。直肠癌或有直肠病变的患者往往表现为粪便变细或粪便一侧有压迹,伴有鲜血。痔疮或肛裂时粪便表面常伴有鲜血。部分消化道肿瘤(如胃癌、大肠癌)患者,持续或间断性粪便隐血试验阳性可能是其早期的表现。
(2)直肠指检:肛门直肠指检操作简单但十分重要,常能帮助了解肛门狭窄、粪便嵌塞、痔疮或直肠脱垂、直肠肿块等情况,也可了解肛门括约肌的功能状态、直肠壁的光滑程度,对于便秘的鉴别诊断能提供重要信息。
(3)腹部平片:腹部平片对于疑似便秘的患者既是一种经济的检查手段,又可作为临床病史及体格检查的有利补充。如腹部平片显示明显气液平则支持肠梗阻诊断。此外,腹平片对明显扩张的结肠也能很好地显示,故对诊断巨结肠有一定的价值。
(4)结肠镜检查:结肠镜检查对引起便秘的各种结肠病变,如结肠、直肠癌,肠腔内息肉等器质性肠腔狭窄等病变的诊断有极大的帮助,结合活组织病理检查,可获得确诊。
其他检查还包括结肠传输试验、排粪造影检查、肛管直肠压力测定、球囊逼出试验、肛门肌电图检查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较少,如有必要,基层医生可建议患者就诊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明确诊断。
3.诊断标准:
便秘的诊断主要取决于症状,凡有排便困难费力,排便次数减少(每周<3次),粪便干结、量少,可诊断为便秘,时间≥6个月为慢性便秘。慢性功能性便秘的诊断目前主要采用罗马Ⅳ诊断标准,如下:
(1)必须包括以下2项或2项以上:
至少25%的排便感到费力;
至少25%的排便为干球粪或硬粪;
至少25%的排便有不尽感;
至少25%的排便有肛门直肠梗阻感和/或堵塞感;
至少25%的排便需手法辅助,每周自发排便<3次。
(2)不用泻药时很少出现稀便。
(3)不符合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注意: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且近3个月症状符合以上诊断标准;按罗马Ⅳ标准,干球粪或硬粪可以参照Bristol粪便性状的1型或2型;每周自发排粪次数指标应在未使用缓泻剂的情况下计算。
(二)病情评估
便秘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轻度便秘不影响日常生活,通过整体调整、短时间用药即可恢复。重度指便秘症状重且持续,严重影响工作、生活,需用药物治疗,不能停药或药物治疗无效。中度则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三)鉴别诊断
1.便秘急性起病,且伴呕吐、腹胀及剧烈腹痛,应考虑有肠梗阻的可能。肠梗阻的早期,腹部听诊常可闻及气过水声或肠鸣音亢进,后期可发生肠麻痹。
2.便秘伴腹部包块,可能为结肠肿瘤、腹腔内肿瘤压迫结肠、肠结核、克罗恩病或肿大的淋巴结等。左下腹扪及活动度较大的条索状或腊肠状肠管时,应怀疑是乙状结肠痉挛。
3.便秘与腹泻交替并有脐周或中、下腹部隐痛时,多提示为肠结核或腹腔内结核、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肠易激综合征等病变。
(四)转诊建议
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况,建议转诊:
1.及时转诊:
(1)便秘程度属于重度。
(2)有报警征象。
(3)器质性疾病导致的便秘病情严重者,或出现并发症如肠梗阻、肠穿孔、腹膜炎等。
(4)需要手术者。
2.普通转诊:
(1)对疾病过分担心且宣教无效者。
(2)经验治疗(2~4周)无效或难治性便秘者。
(3)需要进一步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的便秘者。
文章节选自《慢性便秘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9)》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