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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王颐婷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如何预防性使用抗病毒方案?
根据大多数指南和专家共识,无论基线 HBV DNA 水平如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患者应该在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开始前 1~4 周接受抗病毒治疗,并在化疗期间继续进行,不同指南建议接受化疗或免疫抑制治疗前的筛查人群及预防性治疗方案不尽相同。
以2019年《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为例,指南建议如下:
所有接受化学治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起始治疗前应常规筛查 HBsAg、HBc。
HBsAg 阳性者应尽早在开始使用免疫抑制剂及化学治疗药物之前(通常为 1 周)或最迟与之同时应用 NAs 抗病毒治疗。
HBsAg 阴性、抗-HBc 阳性患者,若 HBV DNA 阳性,也需要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如果 HBV DNA 阴性,可每 1~3 个月监测 ALT 水平、HBV DNA 和 HBsAg,一旦 HBV DNA 或 HBsAg 转为阳性,应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
HBsAg 阴性、抗-HBc 阳性者,若使用 B 细胞单克隆抗体或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HBV 再激活风险高,建议预防性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
应用化学治疗和免疫抑制剂的慢性乙型肝炎(CHB)或肝硬化患者,核苷酸类药物(NAs)抗病毒的疗程、随访监测和停药原则与普通 CHB 或肝硬化患者相同。
处于免疫耐受和免疫控制状态的慢性 HBV 感染患者,或 HBsAg 阴性、抗 HBc 阳性、需要采用NAs 预防治疗的患者,在化学治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结束后,应继续恩替卡韦、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或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治疗6~12 个月。
对于应用 B 细胞单克隆抗体或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在免疫抑制治疗结束至少 18 个月后方可考虑停用 NAs。
NAs 停用后可能会出现 HBV 复发,甚至病情恶化,应随访 12 个月,其间每 1~3 个月监测 HBV DNA。
来源:中山六院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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