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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以下儿童喘息的病因有多种,是各级儿童医师面临的常见问题之一。《6岁以下儿童喘息病因鉴别诊断和初始处理临床实践专家共识》对本年龄段喘息的病因、病因诊断中需要的辅助检查、各种病因的临床识别线索和诊断方法以及初始处理以问答形式进行了阐述和推荐,关于喘息的药物治疗和氧疗,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常用雾化吸入药物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支气管舒张剂、高渗盐水、黏液溶解剂以及抗微生物药物,在呼吸系统急慢性疾病中广泛应用,包括哮喘、伴喘息症状的下呼吸道感染、闭塞性细支气管炎(BO)、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囊性纤维化(CF)、原发性纤毛运动功能障碍(PCD)、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PD)等。
不同雾化药物的适应证:
(1)支气管舒张剂主要适用于上述疾病伴有明显咳嗽、喘息者,其中在哮喘急性发作中的作用确定,指南推荐为首选;在其他几类疾病中因有效性存疑而有争议,如患儿有过敏体质、哮喘高危风险可以按照哮喘急性发作方案进行治疗,其他需要在治疗过程中根据疗效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2)ICS主要用于哮喘和可疑哮喘者等。
(3)3%~7%高渗盐水主要用于CF等,PCD以及其他原因的支气管扩张目前证据尚不足。严重毛细支气管炎患儿,可在严密监测下使用3%高渗盐水雾化,但效果存在争议。
(4)黏液溶解剂主要适用于存在气道高分泌状态、气道分泌物黏稠的气道急慢性疾病,如BO、PCD、CF、BPD伴分泌物明显增多。
(5)α‑干扰素临床用于毛细支气管炎治疗,但尚缺乏专用吸入制剂和高质量临床多中心研究。
6)妥布霉素:雾化吸入被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CF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国产制剂也已上市。
糖皮质激素应用包括全身性应用和吸入治疗。全身性应用主要适用于喘息严重急性发作。吸入治疗主要用于哮喘长期控制维持治疗和喘息急性发作。ICS的使用指征循证医学证实有效且为指南推荐的适用疾病,主要为哮喘,剂量和疗程根据哮喘不同阶段调整;尚未获充分循证医学证实有效的喘息性疾病包括:(1)伴有喘息症状的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方法与哮喘急性发作类似,喘息缓解及时停用,如果患儿有哮喘高危因素或存在典型气道高反应症状,可继续雾化并逐渐减量;(2)BO 、PCD、CF、BPD等,可进行ICS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未得到全面评估,临床上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使用。
抗组胺药物主要适用于轻度季节性哮喘合并变应性鼻炎的治疗,多数提示只能用于>2岁的患儿,也有认为>6月龄的患儿使用安全可靠,但<6月龄患儿缺乏循证医学依据。
白三烯受体调节剂对哮喘,运动诱发哮喘、病毒诱发哮喘、阿司匹林诱发哮喘有其相对独特的作用。轻至中度哮喘急性发作时,与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联用,可减轻哮喘严重程度,一般症状控制后继续维持5~7 d或长期维持。哮喘患儿出现明显发作诱因,如打喷嚏、流涕等和(或)明显咳嗽等发作先兆时,短程服用孟鲁司特7~20 d,可有效减少哮喘加重的风险并改善后续可能发生的哮喘急性发作。中度到重度持续性哮喘,孟鲁司特与ICS联用一般不少于1个月。对病毒感染所诱发喘息,孟鲁司特可显著降低症状严重程度,可应用。
初始判断为病毒感染诱发的喘息,病程不超过5~7 d,无细菌感染征象时,不推荐抗菌药物使用。对于持续喘息或反复喘息患儿,如一般情况好,无低氧血症,无细菌感染征象,也不推荐应用抗菌药物,需寻找病因。
初始判断为肺炎支原体(MP)感染引起的急性喘息或者反复、持续喘息,可应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
初始怀疑迁延性细菌性支气管炎(PBB)时,可应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考虑到未分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可选择阿奇霉素等治疗。
初始考虑先天性或者后天性气道狭窄、免疫缺陷病、CF、PCD合并感染引起喘息的可能时,可应用二、三代头孢菌素。
对于迁延或者持续喘息、怀疑耐药革兰阴性杆菌感染者,可考虑应用加酶抑制剂或者三、四代头孢菌素等。
对于频繁、严重反复持续喘息或治疗无反应者,应用阿奇霉素可能获益。
重症喘息发作均需使用常规氧疗进行治疗。在常规氧疗中,氧气流量未充分加温湿化,吸入寒冷、干燥的气体可能导致上皮细胞功能下降、黏膜纤毛清除功能受损和气道炎症加重,在部分患儿中可能导致保护性支气管收缩反应和哮喘。当常规氧疗以及其他治疗未能缓解喘息时,可通过无创正压通气、经鼻高流量氧气作为呼吸支持,应谨慎监测接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的儿童的潜在并发症,包括焦虑、不适、皮肤损伤和胃扩张,胃扩张增加呕吐和误吸的风险。
节选自《 6岁以下儿童喘息病因鉴别诊断和初始处理临床实践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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